【派錢4000蚊】派錢4,000元明年2月接受申請 6大申請條件及申請表格下載連結
發布時間: 2018/12/31 14:53
最後更新: 2019/01/24 11:42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在2018至19年度財政預算案中,宣布推出「關愛共享計劃」,向上年度毋須繳交薪俸稅的市民,派發4000元,同時向退稅及差餉寬免少於4000元市民發放差額。政府今日公布,計劃將在2019年2月1日起接受申請,截止時間為2019年4月30日。
1月23日更新!因申請方式擾民,當局已放寬申請方式,詳見報導【派錢4000蚊】申請程序擾民港府放寬 郵費不足無住址證明也接受
政府表示,市民可於2019年1月21日起,在計劃的專頁下載申請表格,或到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諮詢中心、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轄下的學生資助處或在職家庭津貼辦事處(職津處)索取申請表格。
任何人士如符合以下資格,可根據計劃申領4,000元:
(1)年滿18歲
(2)持香港身分證(包括新來港人士,但不包括來港工作、求學或接受培訓的香港非永久性居民及其受養人,也不包括以訪客身分來港的人士)
(3)通常居住在香港(包括暫時離開香港而在合理預期情況下會返回香港居住的人士,例如因出差、留學或求醫而離港的香港居民,但不包括已移居海外的人士)
(4)沒有受惠於2018/2019年度《財政預算案》就綜合社會保障援助、長者生活津貼、高齡津貼或傷殘津貼發放的額外兩個月款項
(5)毋須繳交2017/2018課稅年度的薪俸稅
(6)在香港沒有物業
任何人士如符合上文(1)至(5)項資格,但在香港只擁有一所物業作自住用途,而所得的2018至一19年度差餉寬減額,少於4,000元,則可申領4,000元扣除差餉寬減後的餘額。
至於在香港擁有一所物業,而該物業並非用作自住用途,或在香港擁有超過一所物業的人士,則不符合計劃的申請資格。
符合上文(1)至(4)項資格,但須繳交2017/18課稅年度的薪俸稅的人士:
-如在香港沒有物業,而所得的2017/2018課稅年度的薪俸稅稅款寬減額少於4000元,可申領4000元扣除薪俸稅稅款寬減額後的餘額
-如在香港只擁有一所物業作自住用途,而所得的2017/2018課稅年度的薪俸稅稅款寬減額,和2018至2019年度差餉寬減額合計少於4000元,可申領4000元扣除差餉寬減,及薪俸稅稅款寬減額後的餘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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